央廣網銀川4月24日消息 4月23日記者獲悉,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建廳、發改委、財政廳于近日聯合下發《寧夏棚戶區改造工作激勵措施暫行實施辦法》,將對棚改工作積極主動、成效明顯的地區給予傾斜支持和激勵,列為激勵支持對象地區可享六項激勵措施,以此扎實推進棚戶區改造。
去年,我區完成中央、自治區下達的6.35萬套棚改開工改造任務,全區11個市縣100%實現了棚改貨幣化安置,有效化解了庫存商品住房1.44萬套共150萬平方米。今年,我區計劃改造城鎮棚戶區住房5.3423萬套。根據棚改計劃,將在去年實現棚改貨幣化安置50%目標基礎上達到70%,有條件的市縣區力爭達到100%。
據悉,每年12月15日前,自治區住建廳根據本年度工作和上一年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,會同自治區發改委、財政廳提出擬予激勵支持建議名單,并報送自治區政府。年度激勵支持的市縣區數量控制在6個左右。
摘自《新消息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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